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9月16日科會誠字第1140065587號函辦理。本校鼓勵所屬各教學單位、研究中心、實驗室或研究團隊參考旨揭守則,據以研訂各專業社群之學術倫理規範,俾供所屬師生及研究人員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