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研究誠信電子報第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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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電子報重點摘錄
本期電子報重點摘錄如下,詳請自行參閱電子報:
(一)實務上經常有研究人員合作研究,再各自以既有的研究成果為基礎展開 後續研究,分別向國科會申請計畫時,應確實揭露與另一位學者所提計畫之關聯性或所屬研究團隊之分工合作狀況,並於計畫申請 書中適當引註、揭露。
(二)近年在學術倫理的發展趨勢上,有關共同主持人的責任,應審慎審閱計畫書內容, 再簽署擔任共同主持人同意書。
(三)近年學術研究誠發展趨勢:
1、作者掛名(authorship):研究者們應按照學術貢獻確切標示作者及排序,不得有不當掛名情形,亦不 得單就《著作權法》規定來看待作者掛名案例。
2、規範對象的範圍擴大:以教育部為例,過往處理學位論文的學術倫理案件時, 多聚焦於學位論文作者,然而近年來在處理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爭議時, 作者的指導教授是否應負有監督不周或失職的責任,也會納入案件審查時的討論 事項。
3、利益衝突、文字再使用、 AI 挑戰:
(1)基於誠實與透明的研究誠信原則,研究者應揭露其研 究經費資助機構,以讓大眾辨別該篇作品與補助機關的關係。
(2)對於研究方法、文獻回顧等例行性、非 核心部分的文字再使用,要求研究者進行「揭露」, 此重點的強調,是不讓他人誤以為文字再使用之段落是具創新性的全新產出。
(四)110年1月至114年6月違反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之行為態樣統計請參見第8頁;國科會處分情形統計請參見第9頁。
電子報連結:https://www.nstc.gov.tw/ori/ch/list/ceded792-f5ee-4bbd-b4b1-3799ee818c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