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4年「臺灣藝術研究補助計畫」自113年11月18日起至12月18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1月20日府文演字第1130319882號函轉文化部113年11月11日文藝字第1133030031號函辦理。
二、該補助申請資格為國內依法立案之法人、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等團體或組織、公私立博物館,補助計畫期程以單(114)年度為原則,其餘相關規定詳見補助作業要點。
三、該補助採線上申請,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下載及提交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