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5年度「長者健康促進服務新方案研發計畫」申請作業須知1份,即日起至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函送申請(以公文送達日為準)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4年12月15日桃衛健字第114010998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須知重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社區立案單位,例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等。
(二)計畫目標:為提升預防及延緩失能之整體照護品質,鼓勵各單位整合長者健康整合式照護(ICOPE)理念,研發出適合全面性照護與改善長者健康之介入計畫,並結合在地社區資源、發掘透過師資培訓、跨單位連結與轉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以提升社區長者ICOPE六大面向之功能。
(三)辦理期程:計畫核定後至115年10月20日。
(四)審查方式:辦理書面或口頭報告審查。計畫申請須知公告至該局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https://dph.tycg.gov.tw/News.aspx?n=4219&sms=10121)
(五)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本計畫以不重複申請長照基金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為申請原則,以避免資源重複。
(六)如欲申請計畫請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函送計畫書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審查,如有疑問請洽該局陳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