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項教師獎勵補助措施
●本校彈性薪資母法:國立中央大學教研人員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獎勵辦法
●國立中央大學系(所)、院(中心)學術研究績效獎勵制度訂定原則
●國立中央大學拔尖學者計畫作業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指標型計畫補助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新聘教研人員獎勵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論文及產學貢獻獎勵要點
【校內教師獎勵辦理時程一覽表】
●本校彈性薪資母法:國立中央大學教研人員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獎勵辦法

●國立中央大學系(所)、院(中心)學術研究績效獎勵制度訂定原則
●國立中央大學拔尖學者計畫作業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指標型計畫補助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新聘教研人員獎勵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論文及產學貢獻獎勵要點
【校內教師獎勵辦理時程一覽表】
項目 | 適用對象 | 主要內容 | 申請程序 | 辦法(中/英文) | 推薦表 | 成果表 |
中大講座 (內含羅家倫講座) |
本校專、兼任教授或來校訪問之學者 | 1.由本校專任(專案)教授擔任之講座,除部訂教授薪給外,另頒與新台幣每月五萬至十五萬元之講座主持人獎金,如有特殊條件與資格者,不受前項額度之限制。 2.兼任教授或來校訪問學者其講座之獎金金額及支付方式由本會議定。 |
各教學研究單位、院長或校長於每年3月或10月底前推薦,送請本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聘任之。特殊情況得專案辦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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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講座聘任成果報告表![]() |
羅家倫校長年輕研究設置辦法 | (一)現任本校專任(案)教研人員。 (二)年齡在四十五歲(含)以下。 (三)以本校名義著有重大學術貢獻之論文、專書,或執行產學合作成 果卓著,或獲國內外重要年輕獎項者。 |
(一)獲獎人數每年以 2 至 4 人為原則。 (二)每人獎金 60 萬元,按月發給,為期一年。 (三)獲獎人以獲頒一次獎項為限。 |
申請人應檢附系(所)、院(中心)通過之教評會會議紀錄及下列事項 向研發處提出申請。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著作目錄。 (三)重要研究成果簡述。 (四)曾獲特殊榮譽或獎勵之證明文件。 (五)一封以上(含)推薦函。 (六)其他有利審查相關資料。 |
![]() Luo Jialun Outstanding Young Researcher Award Establishment Regul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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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傑出獎勵 | 現任本校教師/研究人員 | 1.特聘教授每名獎金每月三萬元(分三年逐月領取),每三年可重新獲推薦送審。 2.研究傑出獎獎勵每月一萬至二萬元(一年逐月領取),每年皆可獲推薦送審。 |
每年11月15日前受理推薦,或校長如考慮特殊情況,指定日期專案辦理。 | ![]() 【申請流程圖】/研究獎勵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 1. 「國立中央大學術研究傑出獎勵推薦申請表」:請登入本校portal點選「校務行政」→「研究發展服務」→「研發資料庫」→「校內獎補助申請/結果」→「學術研究傑出獎」→「學術研究傑出獎推薦申請」之路徑進入,維護並確認資料正確性,列印紙本簽名後交所屬單位進行審查。 2. 「教師研究計畫執行證明表」:請登入本校Portal點選「校務行政」→「研究發展服務」→「研究發展系統」→「教師個人專區」→「教師研究計畫執行證明表」,計畫統計年度請選擇106-110→ 預覽計畫明細 → 匯出證明表,請列印出紙本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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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傑出教研人員獎勵 | 獎勵對象為本校國內第一次聘任之新進專任教研人員。 於到職日起三年內得申請本獎勵。 | 獎金以每月一萬元至二萬元為原則,獎勵期間以一年為限,獎金原則逐月領取。 延攬國內外45歲以下特殊優異學者,頒予「國鼎青年學者」,核給助理教授每月獎勵額度不低於3萬元為原則,副教授每月獎勵額度不低於6萬元為原則。 |
由系(所)及院(中心)於每年6月及9月底前提出申請(實際時間以發文為主),並檢送系(所)、院(中心)教評會推薦之會議記錄。 | 國立中央大學新聘傑出教研人員獎勵辦法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Outstanding New Teaching and Research 【申請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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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卓越教研人員獎勵 | 獎勵對象為本校非國內第一次聘任之新進專任(案)教研人員。 被推薦者於應聘前一年及到職後一年內符合辦法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勵。 | 獎金以每月一萬元至二萬元為原則,獎勵期間最長三年,獎金原則逐月領取,延攬國內外特殊優異學者其獎金由審議委員會另行議定。 |
由系(所)及院(中心)於每年6月及9月底前提出申請(實際時間以發文為主),並檢送系(所)、院(中心)教評會推薦之會議記錄。 | ![]()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Remakable New Teaching and Research Faculty Award Regul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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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或年輕傑出教研人員學術研究補助 | 請見「國立中央大學新進或年輕傑出教研人員學術研究補助辦法」第三條 | 1.新進教研人員研究相關補助至多20萬元。 3.補助經費執行期限次年度1月起至12月止。 |
由符合資格之教師於每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提出申請。 | ![]() |
![]() 國立中央大學新進教師補助經費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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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領域教學優良教師研究補助 | 文學院、管理學院、客家學院及人社相關領域之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專案)教師,過去三年每年教學評量成績均達各所屬學院教學評量平均分數以上,第一次申請者,需在過去三學年未獲得國科會研究補助。 | 1. 每案補助設備費及其他費用以十五萬元為原則,經費得使用於設備之採購、聘請兼任研究助理、購買圖書、檢索資料、訂購學術期刊、英文論文潤稿費、期刊出版費(Page Fees)及其他與研究相關之費用。 2. 本辦法補助以三次為限,得於五年內提出申請。申請第二次補助者,需提交上一年度研究成果報告,並檢附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專書向學術期刊投稿或向國科會申請後續研究計畫補助之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第三次補助者,須有SSCI、TSSCI、AHCI、專書、中大出版社投稿證明或國科會研究計畫補助申請證明。 |
本辦法申請者需先向各系(所)、(中心)、院提出申請,經系(所)、院教評會議通過,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送(附推薦書)至研發處,並請各院級單位主管依教師教研表現排定推薦案優先順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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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延攬客座優秀人才作業要點 | 國內外產、學、研各界具成就之專家學者。 | 本要點所稱客座優秀人才,指國內外產、學、研各界具成就之專家學者,分為以下六類: (一)客座特聘講座。 (二)客座講座教授。 (三)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員。 (四)客座副教授/客座副研究員。 (五)客座助理教授/客座助理研究員。 (六)客座專家。 |
延攬客座優秀人才應填具申請表,檢附相關資料,循行政程序審核通過後延攬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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