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蒐集告知聲明書
【個資蒐集告知聲明書】
國立中央大學(以下稱「本校」)因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要求,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校以前,依規定進行個人資料蒐集前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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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目的:資訊服務與資料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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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資類別:識別類(如姓名、電子郵件帳號、Portal帳號等)以及其他依相關規定應蒐集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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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
- 期間: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依規定應予保留之保存年限,以最早屆至者為準。
-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提供姓名予 Google 公司建立帳號。
- 對象:本校、依法令規定之相關機關,及因業務需要而有必要知悉之相關人員或單位。
- 方式:於蒐集目的範圍內,供本校及依法令或業務需要之相關單位,進行必要之處理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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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權利及注意事項: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得向本校行使下列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
- 如有上述需求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向承辦單位聯繫。
-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提供資料不足或不正確,可能影響您使用本系統或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