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送新訂定「漢他病毒( H a n t a v i r u s ) 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50074255號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 1 5 年7 月2 1 日疾管感字第1 1 5 0 5 0 0 1 8 9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實驗室人員於執行漢他病毒相關臨床檢驗、病原體培養分離及研究操作時,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要求,爰訂定旨揭指引,並已將電子檔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www.cdc.gov.tw)之「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3-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及指引」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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