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管理組

國立中央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款未撥先行暫墊申請單

國立中央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款未撥先行暫墊申請單

修正日期:115/3/18
計畫主持人 申請單位
校內計畫流水號 委託單位
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新台幣)
計畫執行期限
聯絡人/電話
擬申請暫墊金額
(新台幣)
暫墊比例
(擬申請暫墊金額/計畫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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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暫墊額度,以下一期請款金額為原則,並且以計畫經費50%,且不得超過500萬元為限。
暫墊經費用途 項目 預估金額 使用目的(請詳述)
預定暫墊期限 日,第 期款撥入 元、 日,第 期款撥入 元後即可歸墊,如該計畫款未獲核撥,本人願意另覓經費來源或悉數歸還校方暫墊款項,絕無異議(流水號:,計畫名稱: 歸還)。
*計畫所暫墊經費如於合約期限屆滿日起3個月暫墊未歸還,將由研發處召集計畫主持人、二級單位、一級單位協商還款計畫。
暫墊計畫經費
檢核項目
1. 本計畫第幾次暫墊申請:

2. 本人是否有其他計畫經費申請暫墊未還之情形:

3. 本人已確認:請檢核下列項目,確認請『V』
計畫主持人 院(中心) 研發處 主計室 校長
系(所)主管
備註:
1. 依本校產學合作辦法規定:為使計畫順利執行,計畫於核定通知(或合約生效)後,經費撥入本校專戶前,計畫主持人上年度計畫未有逾期未結案情形者,得申請暫墊計畫經費支用。
2. 承接民營企業之計畫主持人工作費,係屬兼職酬金,不得先行申請暫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