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案,自113年5月15日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連江縣政府文化處113年4月29日府文藝字第1130020638號函辦理。

二、本申請案依據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要點辦理。

三、本次受理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四、檢附本案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或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www.matsucc.gov.tw/),申請方式詳如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寄送至該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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