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辦理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五)止受理申請

一、說明:依「115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暨「國立中央大學辦理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申請程序:

(一)由博士生檢具申請資料請向所屬學院(中心)提出申請, 並由各學院(中心)辦理推薦。請各學院(中心)於115年9月18日(五)前將推薦之學生名冊、學生申請資料、系(所)及學院(中心)通過之會議紀錄提供予研發處
(二)前揭各項文件請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研發處承辦人 信箱(sylvie@ncu.edu.tw),不須提供紙本。電子檔命名方式:學院(中心)-學生姓名-學號-系所年級。

三、新申請之博士生應備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
(二)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三)博士班研究計畫書;
(四)推薦信二封;
(五)其他助審資料以及存摺封面影本;
(六)新申請者請自行製作簡報,並錄製2分鐘以內的介紹短片說明申請狀況,影片請提供雲端連結,以供委員列入審查之參考,各學院(中心)毋須再指派列席代表作說明。

四、續申請之博士生應備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
(二)114學年博士班成績單;
(三)指導教授推薦信;
(四)114學年之研究進度成果報告(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要簽名),報告期間請填寫114.9.1-115.8.31;
(五)114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需達80分(含)以上,由各學院(中心)完成初審後送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複審續獎事宜;
(六)111年獲獎博士生獎勵期間已屆滿,請務必於旨揭期限內繳交成果報告,俾以辦理結案。


五、申請相關表件:
(一)115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
(二)國立中央大學辦理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三)申請表(中
英文版)
(四)研究進度成果報告(中
英文版)